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4年版)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 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5.《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
7.《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8.《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dgcjj.dg.gov.cn/)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电话监督(0769-22411528)、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平台(http://www.dg.gov.cn/12345/ )等方式监督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