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2024年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开放度与透明度,强化信息管理,做好门户网站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信息公开、工程建设、招投标信息等板块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
(一)主动信息公开情况。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门户网站2024年访问量约56.48万人次,公开政府信息450条。其中工作动态85条,占18.89%;党群动态48条,占10.67%;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20条,占26.67%;招投标信息118条,占26.22%;工程建设4条,占0.89%;应急管理4条,占0.89%;下载中心3条,占0.6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门户网站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1份申请人主动撤销,其余处理率100%。收到申请件后,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办理,咨询法律顾问,对于依法需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对于不能公开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根据法律依据撰写答复书,答复内容规范合法。同时,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及时送达申请答复件,并将所有办理材料复印留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专人负责,贯彻执行“三审三校”制,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完成局官方网站的改版升级和适老化改造,整改完善各级栏目,消除部分设置不合理和信息发布量少的栏目,全面提升页面布局,将动态类和工程建设类栏目置顶排布,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到市属工程建设动态,确保各界人士的监督权和知情权。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跟踪全国政府网站大数据监测平台日常监测数据,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上看,2024年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也还存在部分问题亟待改进和完善。一是网站政务信息更新需提速;二是相关业务科室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
对此,我局在2025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及时主动公开本单位机构信息、工作动态、工程招投标、规划计划信息、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在此基础上,对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市民关注度高的工程建设动态等,力争在活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二是完善奖惩督办机制。逐步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各科室年度目标考核的比例,定期对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敦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加大公开平台运维管理实效。强化官方网站的日常运维管理,通过人工检查结合第三方技术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同时,为确保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准确性,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2024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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