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9〕51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东财〔2021〕50号)的有关要求,东莞虎门港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纳入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并由市财政局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的通知》(东财〔2021〕51号)的规定,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东莞虎门港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评价得分67.1分,绩效等级为“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