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工程造价管理,负责造价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二、负责工程概预算编制的委托、审查、核定。
三、负责工程结算的初审及委托审定。
四、负责甲供材料、设备价格的调查以及投标最高限价的确定。
五、负责勘测、检测、试验费用的计算、审查以及投标最高限价的确定,并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
六、参与工程变更的现场签证和现场核量。
七、负责工程变更价款的审核。
八、参与工程进度款支付、拆迁补偿价款审查。
九、参与工程变更审核,对合同争议问题进行协商解决。
十、负责组织解决工程预结算过程中存在的争议问题。
十一、参与议标项目的价格谈判工作。
十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