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一、部门架构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内设11个科室,包括:办公室、人事监察科、技术科、工程一科、工程二科、工程三科、工程四科、合同科、工程预结算科、拆迁办公室、财务科,并设立总工室。无下属单位。
二、主要职能
根据市府相关文件精神,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为市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职能有:
(一)参与编制市财政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城市建设开发项目和城市新区建设开发项目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市财政投资基建项目的代建。
(三)参与或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报建等施工前期工作。
(四)参与或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审核施工过程中的有关工程变更,解决施工有关技术问题。
(五)负责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概算、甲供材料采购;负责组织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及单项工程费用100万元以下工程施工的招投标,并签订合同。
(六)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协调和管理,编制项目的结算、竣工决算并送审,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七)负责相关拆迁补偿工作,与相关镇(街)签订拆迁补偿结算合同。
(八)负责工程用款的编制和呈批工作,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九)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存档、查询、移交等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情况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共有编制数224名。财政实际全额供给在职人数203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66人、普通聘员135人、随军家属2人。另外,还有市财政派驻及使用单位借调人员20人、退休1人。
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5年度收入预算3961.55万元,全额为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
2015年预算总支出3961.5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2889.98万元。在职人员、普通聘员、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其中,2015年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7万元/人·年,普通聘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
2、一般专项经费支出1071.5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办公及业务场地租金、物业管理费、业务应用系统维护费、市属工程质量监督经费、专用交通工具运行维护经费等。专用交通工具运行维护经费标准(参照留用执法车标准)3.78万元/辆·年。
3、无基建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