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 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

市城建局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时间:2014-05-27 来源:本站
【字体:
            
一、单位概况
根据市府办相关文件精神,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为市政府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任务有:
(一)参与编制市财政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城市建设开发项目和城市新区建设开发项目的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市财政投资基建项目的代建。
(三)参与或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报建等施工前期工作。
(四)参与或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审核施工过程中的有关工程变更,解决施工有关技术问题。
(五)负责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概算、甲供材料采购;负责组织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及单项工程费用100万元以下工程施工的招投标,并签订合同。
(六)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协调和管理,编制项目的结算、竣工决算并送审,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七)负责相关拆迁补偿工作,与相关镇(街)签订拆迁补偿结算合同。
(八)负责工程用款的编制和呈批工作,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九)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收集、存档、查询、移交等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市城建局内设11个科室,包括:办公室、人事监察科、技术科、工程一科、工程二科、工程三科、工程四科、合同科、工程预结算科、拆迁办公室、财务科,并设立总工室。共有编制数262名、随军家属2名。实有财政供养编内在职人员227人、随军家属2人,另外,有市财政派驻及使用单位借调人员24人、离退人员1人。
三、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预算总收入3432.70万元,预算总支出3432.70万元,包括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2227.49万元,一般专项经费支出1205.21万元。
 
四、经费支出标准
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3.7万元/人·年,普通聘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0.71万元/人·年。工程管理用车经费标准(参照留用执法车标准)3.78万元/辆·年。
 
(二)支出总表说明
基本支出包括: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和普通聘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一般专项支出包括:办公场地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专项业务费、重点工程质量监督业务费、工程管理用车日常经费、办公用水电补助经费、后勤服务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2014年5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