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党群工作 > 党群动态

第二党支部第二党小组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时间:2017-09-23 来源:本站
【字体:
    为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效率,规范服务标准和职业行为,更加优质高效地完成今年的招投标工作任务,9月6日,第二党支部第二党小组(合同科)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暨招标代理工作会议,各机构负责人及党员骨干约40人参会。
    首先,陈亚龙同志对招标代理提出三点要求:1、责任要求。招标代理的每项工作都必须为城建局负责。招标代理日常工作统一归口于合同科,其他科室或者部门提出的要求或建议,招标代理必须要告知合同科经办人员。2、质量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熟悉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必须依法合规地进行招标代理工作,要针对每个项目的特点和图纸,认真编制招标文件,避免出现错误或遗漏,保证招标工作公平、公正的顺利进行。3、纪律要求。(1)不能出现投诉事件;(2)不能私下转让代理业务;(3)严禁私下修改我局已经定稿的招标文件;(4)严禁与潜在投标人有任何业务联系;(5)严禁为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6)严禁泄露招投标的有关资料和信息;(7)严禁与投标人串通和操纵投标结果;(8)严禁收取除正常业务以外的任何费用。
    紧接着,合同科王磊同志对我局招标文件的汇报内容和PPT的制作模板进行详细讲解,并进一步规范和统一了各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标准和工作要求。
    参会的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分享了自己的招标代理工作经验和对我局的招投标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要求。
    效能监察部张德东同志也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在我局服务的招标代理配合度较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对我局的工程建设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成绩有目共睹。但也存在个别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不高,文件出现错漏,时间要求抓的不紧等问题。对此,希望各招标代理机构继续不负重托、精诚合作、探索创新、廉洁代理。
    最后,纪检组长陈胥豪同志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城建局与招标代理机构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代理机构要摆正工作态度,将工作压力转变成工作动力,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在履行职责上,必须细致考虑问题,提供优质服务。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履约评价,对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效率低下、违反考核条例的代理机构将从严处理。
本次活动,以业务工作为主要抓手,通过与招投标代理的业务交流,促进今后招投标工作开展更加高效规范,充分展示了党员骨干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到的积极推动作用,是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体现,也是扎实推进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具体实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