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你公司负责供货的东莞市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B5标(泰岗圩泵站至松木山水库段输水管材采购)工程,2017年11月已完成竣工验收,其后,我局多次催告你司提供送货资料以便推进结算工作,最近一次催告函于2019年1月29日以邮寄方式发出,但你司至今仍未向我局提供有关资料。
根据《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6〕118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进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1〕153号)规定,为加快推进工程结算,现再次以公告形式催告你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否则,我局将以单方定案的工程结算程序完成项目结算工作,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你司承担。(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0769-22819621)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2019年4月19日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