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公路(HJ 552-2010)》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394-2007)等要求,现将东莞五环过境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莞五环过境公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寮步镇
三、公示内容:东莞五环过境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东莞五环过境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Anffsh6thUbKc-1fq7yjg?pwd=rkw6,提取码:rkw6)
四、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电话或以书面形式反馈,如个人提出异议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汤送雄,联系方式:13751427602
韦龙归,联系方式:13302618818
电子邮箱:tangsongxiong@scies.org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