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建筑工程公司:
由你公司负责的东莞市市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楼施工总承包工程,2013年6月5已完成竣工验收,其后,我局多次催告你司提供工程资料推进结算工作,最近一次催告函于2019年9月23日以邮寄方式发出,但你司至今仍未向我局提供有关资料。
根据《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6〕118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进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1〕153号)规定,为尽快推进结算,现再次以公告形式催告你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否则,我局将以单方定案的工程结算程序完成项目结算工作,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由你司承担。
联系人:谢敬洋 电话:0769-22819621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