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4月12日晚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高埗镇“4•12”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4月13日上午,市城建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布置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局领导班子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祁志强局长传达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他指出,市城建局作为市财政投资项目建设的主要代建单位,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放松”,要深刻汲取高埗镇“4•12”坍塌事故教训,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管理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做好工地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重点加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重点环节隐患排查和科学管理;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工地安全。
根据《关于深刻吸取高埗镇“4•12”坍塌事故教训 立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东安办〔2018〕85号)工作部署,祁志强局长对局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认清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各工程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工程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在建工地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是狠抓落实,完善责任体系。各分管领导、各工程科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职责,加大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力度,分管领导要做到每半个月至少一次到工地检查,工程科负责人要做到每周一次抽检工地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组长要联合监理单位安全员每天检查工地安全生产情况,切实做到施工、监理、业主等单位多方配合,合力消除工地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总工室要做到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常态化、全覆盖、零容忍,及时开展工地安全生产排查行动,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并限期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上报分管领导并对施工单位依合同严厉处罚。同时,总工室、人事科、办公室要合力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由总工室牵头完善应急预案、编印安全生产工作指引,由人事科牵头邀请行业专家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普遍问题进行全员培训,探索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和工作水平。